为持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严格规范内部审计行为,省政府将《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列入了立法计划。省审计厅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立法工作组,并于近期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领导重视,统筹谋划调研工作
厅党组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对立法调研提出具体要求。厅内审中心认真分析任务要求,精心编制调研方案,明确调研对象、调研方式和时间安排,强化调研组人员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按照“底子摸清、问题找准、措施找对、总结规律”的总体要求,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的调研对象拟定差异化的调研提纲,使得调研工作有的放矢、重点突出。
座谈研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针对省属机关、高校和国企,省审计厅分别召开了3场专题调研座谈会,12所高校、38家省属国企和28家省直单位、医院围绕调研内容,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情况展开深入交流,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立法需求等提出意见建议。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对《规定》的立法建议,并当场解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疑惑和问题,为下一步立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深入基层,提升调研实效
由分管厅领导带队,分别到昆明市、普洱市等8个州(市)、县(市、区),听取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分析了基层内审工作开展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探讨了从立法层面应当采取的对策,为下一步理顺体制、重点解决州市内审行业交流平台缺乏、基层内审工作独立性不足和审计机关指导监督不够等问题打下基础。
汲取经验,提高立法质量
9月中旬,厅长带队赴安徽省审计厅、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内部审计工作先进经验,听取了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两省在内部审计工作上各有侧重、特色和亮点,在立法工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省学习和借鉴。调研组将充分汲取两省的经验做法,提高内部审计立法质量。通过调研,工作组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吸纳实践经验,聚焦问题短板,彰显立法导向。下一步,省审计厅将立足云南省情,结合调研情况,深入分析立法的实用性,充分吸收省外先进经验,重点解决云南省内审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在突出可操作性的基础上,确保我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符合新形势新要求新定位,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促进云南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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