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关于云南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及数字化管理平台,对重点问题开展了两轮督查专项行动,在督查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首次将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机制和省级主管部门履行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情况纳入督查范围,有效推动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也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形成了巡视巡察、政府督查、审计监督、行业监管等协同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报告指出,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91项细分问题,已完成整改656项。
针对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在2022年预算编制及管理工作中严格按规定压减支出;对10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规定予以评估、审核、清退、归并或整合。
针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3个市及时拨付了补助资金,4个市采取措施收回了已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5850.33万元。针对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2户企业积极催收借款,收回资金1800万元,10家单位已将价值9848.08万元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登记入账。
报告指出,目前有35项问题仍需持续整改,有关地方和部门已细化工作措施,通过区分问题分类施策,压实责任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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