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鼓励取消收取工程建设类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鼓励各招标人少收、不收投标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活动的惯例,然而,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各投标人为参与投标筹措资金背负压力,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为了多投标不惜向银行贷款来交纳保证金的情况屡见不鲜,给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了很大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据统计,截至2021年8月31日,昆明全市近3年工程建设类项目保证金年平均金额为27.57亿元,其中项目保证金为10万元及以下保证金年平均金额7.05亿元,占比25.56%。
“鼓励取消这类保证金,将更有利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为中小微企业减负。”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各招标人少收、不收投标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此举将在一定程度上为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减负、减压”,减少因递交投标保证金造成资金占用,也减少了交易各方因为频繁收退保证金增加的工作量,从而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张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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